【离婚诉讼】没身份证和户口本怎么才能起诉离婚?-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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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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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当事人可以补领户口簿和身份证。补领后,持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起诉书等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没身份证和户口本怎么才能起诉离婚

    1、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当事人可以补领户口簿和身份证。补领后,持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起诉书等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三)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五)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六)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当事人可以补领户口簿和身份证。补领后,持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起诉书等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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