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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认知中,家庭暴力往往等同于身体上的拳打脚踢。但有一种“隐形”的暴力——长期的语言羞辱、诋毁谩骂,同样会给家庭成员带来深重的精神创伤。
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判决再次明确:长期对配偶实施语言暴力,属于法律认定的家庭暴力,施害方不仅要承担离婚后果,还需支付损害赔偿。
案件详情
赵某与张某婚后生活并不平静。张某有酗酒习惯,常在酒后毫无理由地辱骂赵某。此外,他热衷打麻将,每当输钱心情不佳,便会将怒气发泄在妻子身上,用侮辱性言语贬低、诋毁赵某。
日复一日的语言攻击,让赵某精神备受折磨。最终,赵某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张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庭审过程中,张某态度蛮横,甚至当庭抛出“女人不打不骂不听话”之类的荒唐言论。不过,他对自己多年来长期辱骂妻子的行为供认不讳。赵某则向法庭提交了多份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清晰还原了张某反复实施言语攻击和恐吓的事实。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同样构成家庭暴力。张某长期、频繁辱骂赵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判令张某向赵某支付相应数额的离婚损害赔偿金。
律师说法
家庭暴力绝不仅限于动手打人。法律明确将“经常性谩骂、侮辱、恐吓”纳入精神侵害范畴,属于家暴的一种形式。长期的语言暴力,足以导致受害者产生抑郁、自卑、焦虑等严重心理问题,其伤害不亚于肉体创伤。
许多受害者误以为“只是吵架”“他嘴上不饶人”而长期忍受,实际上,这种持续的言语贬损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证据方面,受害人应注意保存录音、聊天记录、视频、证人证言等材料。
本案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语言暴力不是“家务事”,更不是“性格问题”,而是违法行为。每个家庭成员的人格尊严都受法律平等保护。“好好说话”不仅是修养,更是法定义务。面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请勇敢说“不”,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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