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抚养关系变来变去,孩子到底何去何从?法院这样判……

发布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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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每份进入婚姻的爱情,每个有了孩子的家庭,最终的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阖家欢乐,幸福长远。但现实情况往往事与愿违,不是每个家庭都能完整无缺,也不是每份感情都能坚如磐石……


强强(化名)9岁那年,爸爸吴彤(化名)与妈妈张丽(化名)离了婚,法院将强强判给了爸爸。强强至今都记得,那天法官在庭上询问他想要跟谁一起生活时,小小年纪的强强根本不懂这个重大选择对他意味着什么,学习成绩一直垫底的他只知道妈妈总是因为他作业写不好凶他,所以他毅然决然的说要跟爸爸一起生活。强强说完这句话转头望向妈妈时,他发现一向对自己很严苛的妈妈竟然在抹眼泪,一句话都没有说……


痛失儿子抚养权的张丽,离婚后很难见到儿子一面,她很想念儿子,也很后悔没离婚时在孩子的教育上要求比较高,给孩子留下这么不好的印象,但强强不懂妈妈的良苦用心也不能怪他,毕竟他才只有九岁。


转眼,张丽与前夫吴彤已经离婚一年,这一年里张丽总给吴彤打电话,想要去探望强强,但吴彤总是不配合,过于思念孩子的张丽一气之下将吴彤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对孩子的探视问题作出合理判决。后法院经审理判决张丽每个月可以探视强强两次,每次一天。


强强11岁那年,爸爸吴彤再婚,新妈妈刘倩(化名)与强强的相处虽说没有亲生母子那样亲密,但也没有像影视剧中演的那样生疏甚至是可怕,一切都还说的过去。


在大家都以为生活已经慢慢步入正轨时,问题再次不请自来。吴彤和刘倩结婚的第二年,刘倩诞下一女。刘倩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后,对强强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不仅总是以照顾小女儿没时间为由,不给强强准备早餐,常常让强强饿着肚子去上学。对于强强的学习也不管不顾,在外赚钱养家的吴彤看着强强一落千丈的学习成绩,与刘倩的感情也逐渐有了嫌隙,因为强强的学习与生活问题,夫妻俩常常吵得不可开交。后来,在小女儿两岁这年,吴彤与再婚妻子刘倩也选择离婚。离婚时,刘倩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抚养小女儿的能力,于是,小女儿的抚养权也给到了吴彤这里。







-判决结果-


每天工作繁忙的父亲吴彤除了能在经济上给予强强支持以外,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关心他的生活与学习。14岁的强强已经懂事,对母亲的看法也早已转变,现在的他终于懂得了亲生母亲当年的良苦用心,于是强强跟生母张丽表达了自己想跟随其一起生活的意愿,得知儿子的想法后,张丽非常欣慰,她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强的抚养权。法庭上,吴彤看着仍在襁褓中的小女儿,只能答应把强强的抚养权变更给张丽。法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最终同意了强强抚养权的变更,判决强强跟随张丽共同生活,吴彤每月向张丽支付强强抚养费6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至此,这场强强抚养权的争夺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律师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此外,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抚养能力与抚养意愿,此外,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探寻其真实意愿是也是法院考虑的核心问题。最后,变更抚养还需全面考量,切实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出发,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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