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公司社保还能折现?法院:这种“交易”无效!辞职照样要补偿

发布日期: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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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社保,每月可以多拿几百块现金”,部分单位通关这种方式和员工达成“交易”,从而员工和公司实现交“双赢”,但这背后实则暗藏巨大法律风险。


案件详情

2022年7月,朱某入职北京某保安公司,被派往高校担任保安。因不适应工作时间,朱某很快提出辞职。离职时,双方账目算不清:除了加班费争议,核心矛盾在于社保问题。朱某在职期间,公司从未为他缴纳过社会保险费。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未缴社保,员工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然而,公司却拿出一份关键证据——朱某亲笔签名的《声明》。上面明确写着:朱某自愿请求公司不再为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确认公司已将社保费用随工资补助一并支付。

公司据此认为,朱某已自愿放弃,无权再要补偿。而朱某则辩称,该声明是公司事先打印好的格式条款,剥夺了他的法定权利,应属无效。双方争执不下,案件最终诉至法院。(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个人同意或双方私下约定而免除。朱某签字放弃社保的声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朱某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符合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最终,法院判决保安公司支付朱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400余元。

律师说法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所确立规则的直接体现。社会保险兼具国家统筹与公共利益属性,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强制性的公法义务,绝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由协商、处分的私权利范畴。因此,任何以“折现”“补贴”等形式替代社保缴纳的约定或承诺,均自始无效。

对劳动者而言,接受“社保折现”看似短期增收,实则放弃了养老、医疗、工伤等至关重要的长远保障。日后一旦发生工伤或生病,将面临巨大的个人风险。对公司而言,这种“省钱”方式更是得不偿失。除了面临补缴、支付经济补偿外,若员工发生工伤,公司还将承担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巨额赔偿,且无法通过先前发放的微薄补贴来抵消。

最后提醒大家,法定责任不容规避,公共利益不容交易。依法参保,才是对劳资双方最稳妥的保障。(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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