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工资每次都少发几百,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又该如何维权呢?

发布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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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员工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资,如果有公司“故意”克扣员工工资,每次都少几百元钱,那么员工是否可以据此要求经济补偿?有该如何维权呢?(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国晖北京-工资每次都少发几百,能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又该如何维权呢?

案例回顾

李某在广州市某公司工作近17年,实行计件工资制度。2020年11月,李某因公司多次无故克扣工资,向公司提交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经统计,公司在6月、7月、8月、9月共少发李某工资222元。李某多次向公司反映,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最终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仲裁委认定:公司确实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裁决公司需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约7.6万元。

公司不服裁决结果,提起上诉,但法院最终驳回公司诉求,维持了仲裁裁决。(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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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义务

1. 工资支付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2. 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 及时沟通反馈

当发现工资被克扣或迟发时,劳动者应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及时补发。沟通记录可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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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集证据

劳动者应妥善保管工资条、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3. 提起仲裁或诉讼

如沟通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应充分举证,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及自己的损失。

案例中李某虽然仅被少发工资222元,但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李某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诫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应理性维权。如遇到复杂情况,可拨打☎️13810963142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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