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维权热线: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008-8667
律所地址:中国 · 北京 · 朝阳区 · 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1层
发布日期: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因照顾患病亲属请假,用人单位也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但部分企业却因短期利益,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情理道义,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案件详情
2018年4月,王某入职湖南株洲一家公司,负责生产相关工作,工资按月正常发放。然而入职多年,公司始终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王某为保住工作,一直未过多主张权利。因母亲身患尿毒症需长期透析治疗,王某此前便有过请假照顾的经历。
2023年4月10日,王某得知母亲次日上午需进行透析,便提前向公司生产厂长提交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安心回家照料母亲。4月11日,公司因急需赶制订单出货,法定代表人李某发现王某不在岗,当即致电要求她立刻返岗。王某解释母亲透析无人陪护,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争执,李某情绪激动下让她“不用再来上班了”。
4月12日,公司为王某结清当月工资,并额外支付500元作为“补偿”,试图了结此事。王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多次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公司诉至法院。(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航空公司作为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主体,有权制定改签、退票规则,但规则需符合公平原则,且应向消费者进行明确、充分的提示。本案中,李女士在购票时,平台未以醒目方式提示涉案航班存在高额改签手续费,未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60%的改签手续费比例过高,远超合理的成本补偿范围,违背公平原则。
最终,法院判决航空公司与平台共同退还李女士1500元手续费,仅支持收取300元作为合理的改签成本补偿,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律师说法
本案的判决彰显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对企业违法用工的规制。对用人单位而言,要合法用工,和所有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未主动主张而免除。
同时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严守法定条件,不能因订单紧急、双方争执等主观原因随意辞退员工,即便员工存在过错,也需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法定程序。
提醒大家在工作时需要请假,务必留存书面申请、审批记录等合法依据,作为后续维权关键凭证。如遭遇违法辞退,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权益,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 END —
在线咨询
来所路线
关注微信
关注抖音
电话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