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整理亡夫遗物发现婚外情录音,妻子起诉索还33万!法院判了

发布日期: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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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家庭法律框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保护始终是维护婚姻稳定、保障配偶合法权益的核心议题。我国《民法典》明确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则纳入婚姻家庭编,正是为了防止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尤其在涉及婚外不正当关系引发的财产往来时,为受损方提供明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近日,内蒙古满洲里市的一起典型案例,不仅揭露了婚姻关系中的隐秘矛盾,更通过司法判决清晰阐释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边界,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参照。


国晖北京-整理亡夫遗物发现婚外情录音,妻子起诉索还33万!法院判了

案件详情

三年前,王某因一场车祸意外离世,留下妻子张某和女儿相依为命。三年后,事故发生时乘坐王某车辆的女子乔某,以车祸造成人身损害为由,将张某及其女儿诉至法院,主张二人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为应对诉讼张某开始整理丈夫王某生前遗物,希望能找到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但在整理过程中意外发现了两段通话录音,录音中乔某在通话中多次以“老公”称呼王某,两人对话亲昵,明确显示出长期存在婚外情关系。

经过仔细核查家庭财务记录和银行流水,张某发现,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先后向乔某转账共计335232.23元。张某认为,这些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乔某返还这笔款项。(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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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向乔某支付的335232.23元,本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在未与张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乔某,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侵犯了张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同时,法院结合通话录音等证据,确认王某与乔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乔某接受赠与并非出于善意,亦无合法依据。

最终,法院综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乔某向张某返还333812.23元(扣除部分合理支出后),依法维护了张某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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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的行为无效。

对于婚外情中的财产赠与,若赠与人以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该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也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利,配偶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财产。即便赠与人已去世,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有权代表赠与人主张返还不当处分的共同财产。

发现配偶存在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情况时,应及时收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效果。美好的婚姻应该是双方遵守忠实义务,互相理解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共同维护家庭财产安全与婚姻稳定。(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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