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斑马线前未减速,抢行致人伤残,法院判了!

发布日期: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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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行的“生命线”,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法定责任,也是文明驾驶的基本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部分驾驶人漠视这一规则,心存侥幸抢行通过,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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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某日傍晚,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市区主干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某学校附近的人行横道时,因急于赶赴饭局,未减速观察道路情况,径直穿越斑马线。此时,放学回家的学生李某正沿人行横道由北向南正常通行,王某发现李某时已避让不及,轿车前部与李某发生猛烈碰撞,导致李某当场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122报警电话,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经诊断为颅内出血、多处骨折,住院治疗长达两个月,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

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及询问当事人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避让行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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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避让行人,造成李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的伤残等级、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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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本案的核心在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的礼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王某在人行横道前未减速、未礼让,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理应承担全部责任。

提醒大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救助伤者并报警,切勿逃逸或破坏现场,否则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同时,行人在通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信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机动车驾驶人需时刻牢记“礼让斑马线”,摒弃超速、抢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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