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婚前首付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

发布日期: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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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掏空积蓄付了首付买房,婚后用自己的工资卡还贷,离婚时另一半有权分房吗?很多人误以为“谁出首付、谁还贷,房子就归谁”。

然而,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另一套规则——婚后哪怕只用一个人的工资还贷,这笔钱在法律上也属于两个人。


案件详情

赖某与严某某于2019年10月相识恋爱,2021年2月登记结婚。早在2019年4月,赖某就已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赖某一人名下。婚后,房贷一直由赖某个人账户偿还,严某某并未参与还款。

然而,婚后感情逐渐破裂,严某某先向法院起诉离婚,2024年4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1月,赖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再次诉至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确认该房屋归其个人所有。

赖某认为,首付是自己婚前付的,贷款也是自己婚后独自还的,房子理所当然属于自己。而严某某则主张,婚后还贷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应当平均分割。(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定,房屋系赖某婚前购买并登记于其名下,归赖某所有;但婚后赖某用于还贷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赖某需对严某某进行补偿。

最终判决:房屋归赖某,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赖某向严某某支付2021年2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共同还贷总额的一半,以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款。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78条,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将房屋判决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视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便赖某用的是自己银行卡里的工资还贷,这笔钱在法律上也是夫妻二人共有的。严某某虽然没有直接掏钱,但婚后还贷的部分有一半属于她。

至于补偿的具体计算,包括两部分:一是婚后共同还贷总额的一半;二是这部分还贷资金所对应的房屋增值比例。公式通常为:补偿款 = (婚后共同还贷总额 ÷ 2)×(房屋现值 ÷ 购房成本)。此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婚后还贷的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存款或父母明确赠予一人的财产,则可以主张不分割。但实践中,举证难度较大,工资收入一般推定为共同财产。

婚前购房者如果想避免日后争议,可以考虑婚前付清全款,或婚后使用个人婚前存款专用账户还款并保留完整流水记录。对于无房一方,也不要以为“没出首付就无权分房”——只要婚后共同还贷,就有权主张补偿,包括增值部分。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房屋现值进行评估,计算出应得的补偿款,切勿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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