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 偷拍、骚扰、索吻……这样搭讪,违法!

发布日期: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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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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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短视频的兴起,许多人通过视频方式吸引流量,收获粉丝创造收益,尤其是街头随机进行采访“素人”更是许多主播引流的方式。但是这种“搭讪式”拍摄,可取吗?

国晖北京- 偷拍、骚扰、索吻……这样搭讪,违法!

    搭讪拍摄?

    违法!

    主播拍摄视频时,对随机出现的路人进行搭讪采访,很多普通的路人会在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主播拍摄后剪辑成视频上传到网上。甚至有些主播为了吸引流量,对路人外貌衣着进行点评,或者进行语言、肢体上的骚扰,恶意剪辑等,这些行为可能存在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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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被搭讪者来说,如果拍摄者在未经其同意甚至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含有其肖像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侵犯了被搭讪者的肖像权。

    同时,搭讪视频中往往包含了被搭讪者的所处场所、行踪等信息,属于被搭讪者的社交隐私范畴,还有可能侵犯被搭讪者的隐私权。

    如果拍摄者在视频中或对应的文案中,还含有对被搭讪者的一些侮辱、诽谤性言论,则构成对被搭讪者名誉权的侵权,应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路人也不是可以随意用来获取利益的工具。如果遇到非自愿拍摄可以直接进行拒绝,同时可以要求对方将拍摄的视频删掉,如果对方无视并发布到视频平台上,可以根据视频平台的管理规定,要求平台删掉视频。在公开场合遇到骚扰可直接进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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