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结婚领证是否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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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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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领证不是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男女登记结婚的必要条件为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完全自愿等,关于结婚领证是否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结婚领证是否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

    1、结婚领证不是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登记结婚的必要条件为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完全自愿等,并不包括婚前财产公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前公证房产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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