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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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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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处理的方法是只要财产或者是身体的伤害不大,那么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进行解决;只要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会给予二百到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要给予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一、一般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2、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3、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4、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是选择了逃逸的话,那么就会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但只要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可以及时的找受害方进行协商,这样才不会构成犯罪,所以,发生了事故就一定要积极的报警处理,不然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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