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震惊!公司员工车祸身亡,死者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发布日期: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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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宋明(化名)是公司内部车辆的驾驶员,一天,公司派遣宋明拉着公司内的三个员工一起外出谈客户。后经三位员工的齐心合力,成功签下了这个大客户,这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的产品销售额,三位员工加上宋明也可以因此获得奖金提成,四个人别提多开心,当即决定找个饭店好好搓一顿,庆祝一番。


晚饭时间,四人找了一家川菜馆,推杯换盏了3个小时才结束庆祝,喝差不多了,四人出了饭店,踏上了回公司的路,殊不知这次出差返程,将有人无法到达目的地。


上车后,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三名乘车员工都已经昏昏沉沉的睡去,只留下开车的宋明强忍着睡意,利用仅剩的意识操控着方向盘。虽然没睡,但被酒精麻痹过的神经早就丧失了原有的灵活性和反应力,就在这时,侧方突然蹿出一辆大货车让宋明彻底丧失了意识……


第二天,新闻对宋明和其他三位员工出的车祸进行了播报,原来,司机宋明在这场车祸中当场去世,另外三名同事,两个重伤,一个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后来,经过交管部门的认定,宋明作为司机,他应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车祸中不幸身亡同事的父母为了给自家孩子的死讨一个公道,将司机宋明以及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司机宋明酒后驾车导致了他们孩子的死,因此肇事司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公司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在对司机的管理上存在失职,如此才导致员工敢酒后驾车,所以也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肇事司机宋明酒后驾车造成了此次重大交通事故,其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虽然肇事司机宋明已经身亡,但人死责任还在,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仍应当从损害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主观过错程度等方面做综合考虑。因此,除了肇事司机,车辆所属公司对此次事故也要负相应责任。公司作为车辆所有权人,疏于对员工和车辆的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的教育力度不够,也是导致员工酒后驾车行为出现的原因之一,故公司对此次事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三,在事故中身亡的员工自身同样对此次事故负有相应责任,因为他明知司机是酒后驾驶却没有及时阻止司机开车且仍然选择乘坐此车辆,故他自身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重大过失。最终,法院判决车辆所属公司赔偿死亡员工父母各项损失20多万元。


律师提示


在这,律师提醒大家,饮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作为同饮者,我们不仅要及时劝阻饮了酒的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更不能明知驾驶人饮了酒还与之同乘,一旦发生事故,车上的任何人都势必为此付出惨痛代价,万不可心存侥幸。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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