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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观光车也成为旅游景点和部分学校内的重要代步工具之一。但在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成为隐藏的安全隐患。
据相关媒体报道,3月22日,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院长叶君在学校内被校车撞倒受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于4月9日离世。
据此前报道,叶君从文学院办公楼出来上厕所时,在路边被“宝宝巴士”校车撞到了腰部,头部遭车辆前挡风玻璃碰撞后反弹着地,当时就昏迷不醒,随后被救护车送医在ICU救治,4月9日去世。事发当天叶君所在的那栋楼没有厕所,他准备穿过马路去上厕所,可能校车速度较快撞到了叶君。
律师解读:
在一些学校或景区内用以代步的观光车的动力、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因素符合机动车的技术指标的,不论其为电力还是燃油驱动,也不管其是否只在特定区域范围内使用,都应被认定为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处理。
根据当地交警已出具最终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撞叶君的校内观光车司机应承担全责。认定书详细阐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指出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未能充分观察周围环境,未能及时避让行人,导致了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校园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作为公共场所,校园内的交通秩序和安全应该得到充分地重视和保障。学校应该加强对校园交通的管理和规范,增强司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内的交通安全。
我们应该以此次事故为警示,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管理和防范。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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