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时怎么分?法院判了

发布日期: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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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就是家庭财产的核心。因此一旦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房产分割就会成为矛盾焦点。如果房产还涉及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该如何分配?


国晖北京-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离婚时怎么分?法院判了

案件详情

2019年12月,许某某的父母全款购置了一套房屋。2020年5月,范某某与许某某步入婚姻殿堂。次年8月,许某某父母将这套房子的产权转移登记到范某某和许某某两人名下。

婚后,两人一直没有生育子女。2024年,因家庭矛盾不断激化,范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许某某离婚,并主张平均分割这套房子。

许某某虽然同意离婚,但坚持认为房子是自己父母全款购买,范某某没有权利分割。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一致确认这套房子的市场价值为30万元。(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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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某起诉离婚,许某某也同意离婚,这表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因此依法准许两人离婚。

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虽然这套房子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登记在了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该房屋是许某某父母出于希望两人长久共同生活才赠予的,而且范某某和许某某的婚姻存续时间不长,也没有子女。为了公平合理地平衡双方利益,法院结合赠予目的、出资来源等实际情况。

最终判决这套房子归许某某所有。同时,参考房屋市场价格,判定许某某补偿范某某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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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时,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依据财产的出资来源,判决房屋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不过,法院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长、是否孕育子女、离婚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当时房屋的市场价格等,来确定获得房屋的一方是否需要补偿另一方,以及具体的补偿金额。

就像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范某某和许某某婚姻存续时间短、没有子女以及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作出了房屋归许某某所有,许某某补偿范某某7万元的判决。这样的判决,既维护了出资方父母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双方在婚姻中的付出,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并非简单地平均分配。在结婚时一定慎重处理婚前财产,如涉及财产数额较大,可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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