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维权热线: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008-8667
律所地址:中国 · 北京 · 朝阳区 · 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1层
发布日期: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很多事故受害者误以为只有断手断脚、瘫痪等“重伤”才能评残,因此错失赔偿。实际上,我国有明确的伤残鉴定标准,许多看似不重的伤情,只要符合规定,都可能评上伤残,影响赔偿金额。
目前全国统一适用2017年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伤残分为一级(最重,完全依赖他人)至十级(最轻,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评残核心不是看伤情名称,而是治疗终结后,永久性功能障碍对生活、工作、社会参与的影响——哪怕是一道疤痕、关节活动受限,只要达标,就可能构成伤残。
一是面部及五官损伤。面部条状瘢痕累计超10厘米、块状瘢痕累计超7平方厘米,一眼中度视力损伤、一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瞳孔、复视、斜视、外伤性白内障或一侧听力障碍≥61dBHL,均符合十级标准。
二是脊柱与四肢损伤。脊柱一椎体压缩骨折超1/3或术后,四大关节骨折累及关节面或引发创伤性关节炎,跟骨粉碎性骨折并畸形愈合,都可能评级。
三是胸、腹部及骨盆骨折。6根及以上肋骨骨折,肺、肝、脾、胃肠等内脏修补术后,均可能构成十级伤残。(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进行伤残鉴定需在伤情稳定、治疗结束后进行(通常3-6个月),过早鉴定结果可能不准。
鉴定方式有三种:自行委托、双方指定,或诉讼时向法院申请委托——法院委托的结果最权威,采信率高。
若受伤较重(如骨折、手术、颅脑损伤),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律师可凭病历初步判断评残可能性,指导最佳鉴定时机,梳理赔偿项目,帮你争取合法权益,别因误解或怕麻烦放弃应得赔偿。
北京国晖律师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索赔需注重证据链完整性,如收入证明、医疗票据等;自行委托鉴定虽可行,但诉前建议通过法院指定机构,避免争议。专业律师介入可协助把控赔偿细节、保全财产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受害人利益。(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 END —
在线咨询
来所路线
关注微信
关注抖音
电话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