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退休月嫂遇车祸索赔误工费,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吗?

发布日期: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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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越来越多退休人员选择再就业,家政服务、技能型工作成为热门选择。但这类群体遭遇意外事故时,误工费索赔常因 “超退休年龄” 遇阻。退休不等于丧失劳动权,法律是否支持该类误工费赔偿?


国晖北京-退休月嫂遇车祸索赔误工费,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吗?

案件详情

退休后的李阿姨凭借丰富经验投身月嫂行业,多年来在多家机构积累了良好口碑,后来凭借老客户推荐自主接单,还获评 “金牌月嫂” 称号。

2023 年 7 月,李阿姨乘坐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身体受伤。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客车司机与电动车司机负同等责任,李阿姨无责。

康复期间,李阿姨向涉事车辆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误工费不在赔偿范围内。为维护自身权益,李阿姨整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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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第 1179 条并未对误工费认定设置年龄限制,核心判断标准是受害人是否因误工产生实际收入损失。李阿姨提交的母婴护理协议书、微信转账流水、荣誉证书等证据,能充分证明其事发前长期稳定从事月嫂工作,具备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来源。结合其服务协议约定的 15000-17000 元 / 月服务费标准,以及微信收款记录,法院酌定按每月 15000 元计算误工费。


依据司法鉴定确定的 180 日误工期,最终判决支持李阿姨 90000 元误工费赔偿诉求。(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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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退休年龄并非误工费索赔的 “拦路虎”,法律从未因年龄剥夺公民的劳动权利和索赔权利。判断能否支持误工费,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受害人是否存在实际劳动收入,二是收入是否因事故而减少。

对于退休再就业人员,索赔误工费需准备三类关键证据:一是工作证明,如服务协议、雇主证言、行业荣誉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二是收入证明,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明确收入水平;三是误工证明,如病历、鉴定报告等,确认误工时长。

像月嫂这类非固定用工群体,收入虽有波动,但可通过近一年平均收入、行业标准等综合认定,并非无法举证索赔。

本案判决既体现了法律对退休再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的保护,也为类似非传统用工的误工费认定提供了参考。随着退休再就业成为常态,相关群体应增强证据意识,妥善留存工作协议、收入凭证等材料。若遭遇类似纠纷,不必因 “退休身份” 退缩,可依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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