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精神分裂症谎称抑郁症,结婚后怎么办?法院:婚姻可撤销

发布日期: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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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基石是坦诚与信任,而健康状况作为影响婚姻质量的重要因素,更是需要双方提前沟通的关键信息。然而现实中,部分人因担心婚事告吹,刻意隐瞒婚前重大疾病,最终不仅引发家庭矛盾,还可能导致婚姻关系被依法撤销。


国晖北京-精神分裂症谎称抑郁症,结婚后怎么办?法院:婚姻可撤销

案件详情

2024年底,田先生经两位媒人介绍,与张女士相识。介绍过程中,媒人告知田先生,张女士曾患抑郁症但已痊愈,目前仅需少量药物巩固。田先生对此表示理解,双方相识仅半个月便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田先生发现张女士行为时常异常,且长期服用一种他从未见过的药物。出于疑惑,他通过网络查询该药物用途,竟发现该药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随后,田先生进一步调查,最终找到证据:在两人结婚前五年,张女士曾先后六次因精神分裂症在当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得知真相的田先生认为自己受到欺骗,于2025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张女士的婚姻关系。(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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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查明,张女士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而非其通过媒人告知的抑郁症,其行为构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从证据来看,两位媒人证言显示,张女士一方从未如实说明真实病情;田先生提供的药品查询记录、张女士的六份住院病历等证据,也充分证实了张女士的患病情况。

最终判决撤销田先生与张女士的婚姻关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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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重大疾病”范围并非随意界定,可参考《母婴保健法》中明确的三类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梅毒等)以及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重型精神病等),本案中张女士患有的精神分裂症便属于此类。

判定“隐瞒重大疾病”需从两方面考量:一是客观上存在隐瞒重大疾病事实的行为,二是该隐瞒行为对婚姻缔结具有决定性影响。若一方如实告知病情,另一方很可能不会选择结婚,就属于符合撤销婚姻的情形。

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儿戏,婚前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是法定义务,也是对彼此的尊重。若发现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应在知道事由后一年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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