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 猛虎伤人!恶犬致死!动物伤人只能自认倒霉?

发布日期:

2021-09-22
浏览次数:
来源:
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律所找国晖,国晖北京帮您忙。今天国晖北京律所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动物伤人应该如何维权?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近期,频发动物伤人事件,一度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动物伤人事件观察

    01 猛虎伤人

    最近,一则“东北虎伤人”的新闻持续引发大家关注,截止4月27日,微博上有14个关于伤人东北虎的话题登上热搜榜。

国晖北京- 猛虎伤人!恶犬致死!动物伤人只能自认倒霉?

部分热搜话题

    据悉,4月23日,一只成年东北虎闯进黑龙江村庄扑倒一名女子,幸好路过村民驾车将其救下。

    医院称女子伤情主要是肌肉损伤,进村伤人的东北虎已被牡丹江横道河子东北虎园控制检查。

    被东北虎扑伤的女子现手术结束状态良好,如今最新后续是进村东北虎被命名为“完达山1号”,但是国家林草局表示尚不确定野生东北虎来自何方。

国晖北京- 猛虎伤人!恶犬致死!动物伤人只能自认倒霉?

    02 恶犬致死

    此前新闻媒体报道,4月22日早上重庆奉节一个8岁男童在上学路上被同村村民养的三只恶犬追咬拖拽致死。

    相关知情人透露,三只恶犬的主人是做冷冻食品的,平时会给狗喂生肉和骨头,之前这几只狗也发生过恶性撕咬事件。现在,咬人的三只狗已被捕杀。

    4月26日,该事件出现最新发展后续:被恶犬咬死的男童家庭已与对方家属和解,狗的主人下跪道歉赔偿55万。

国晖北京- 猛虎伤人!恶犬致死!动物伤人只能自认倒霉?

    ■ 动物伤人法律维权应用

    动物伤人事件频发,自认倒霉还是奋起维权?

    维权的话找谁维权?怎么维权?

    这些法律知识助你区分主体,轻松维权!

    敲黑板!重点在这里!

    1、东北虎伤人和恶犬致死的责任主体和赔偿主体是否相同?

    否!

    2、为什么同样是动物伤人事件,东北虎伤人和恶犬致死的赔偿主体却完全不同?

    因为东北虎是野生动物,恶犬是家养动物。

    野生动物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赔偿,家养动物伤人应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 法条定位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九条 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另外,家养动物伤人可能会同时涉及到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动物伤人相关的另类法律问题

    01、为了保命伤虎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东北虎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果人为对其伤害要负法律责任。

    但是在生死关头,人的生命利益高于一切!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对东北虎在内的珍稀一级保护动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捕杀、伤害。

    但是如果东北虎有直接攻击人的行为,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这个时候依照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采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来规避自己的责任。

    当然,如果防卫明显过当或表面防卫实际是对野生动物故意伤害,这种情况另当别论。

    02、宠物受到伤害怎么维权?

    宠物具有财产的属性,针对宠物因人为原因导致的中毒、致残、致病、致死等情况而遭受的损害,通常以宠物主人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财产侵权赔偿或合同纠纷以主张赔偿损失。

    由于宠物随着陪伴时间的增加,饲养人对其感情会愈发深刻。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通常宠物受到伤害,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解释》第四条之规定,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两者并行为主,然对于因维护该项权益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因欠缺法律依据并未予以支持。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动物伤人问题不容小觑!其中野生动物伤人事件虽有发生,但现实生活中发生较为频繁的还是家养动物伤人问题。大数据显示,当今社会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类别也越来越广,当然依据当前趋势来看宠物犬和宠物猫依然是主流宠物类型。

    不可否认,萌宠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温暖,增添了更多乐趣,但饲养宠物带来的相关社会问题也需要人们高度重视。

    宠物好养却不好管,如何管好宠物是“铲屎官”们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温馨提示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对相关问题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都可以后台联系小编或欢迎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400-991-4567!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权威的法律解答。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