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离婚时,能否返还礼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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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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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时,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给付彩礼一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一、离婚时,能否返还礼金?

    1、夫妻离婚时,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二、认定是否属于彩礼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需要分清共同花费与彩礼的问题

    实际上赠送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技术,有的用于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

    2、相互赠予财物通常与结婚无关

    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信物等,但是这些物品是为了结婚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根本无关,因此不能认定为彩礼。

    3、关于亲人赠予财物的问题

    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给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

    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给付彩礼一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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