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驾驶机动车遭遇“开门杀”,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发布日期: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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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闻报道,2024年6月,江苏苏州发生了一起典型的“开门杀”事故,因轿车驾驶室车门突然打开,与路过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碰撞,导致驾驶人颅脑受损当场死亡的惨剧。(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国晖北京-驾驶机动车遭遇“开门杀”,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无独有偶,2023年东莞市也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货车驾驶员在停车后未充分观察后方情况便打开车门,结果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黄某倒地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ICU治疗。

引发两起案件的原因都是“开门杀”,即指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来不及反应而发生碰撞。通过新闻我们可以看出,“开门杀”交通事故案例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那么,在遭遇“开门杀”引发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究竟应由谁来承担呢?(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国晖北京-驾驶机动车遭遇“开门杀”,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驾驶人和乘客在开关车门时的法定义务,即必须确保不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当“开门杀”事故发生时,法律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该规定指出: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开门人(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未认真观察后方情况便贸然开门,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若驾驶员违规停车且未提醒乘客注意后方来车,而乘客也未观察就开门,则双方可能均需承担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因为“开门杀”往往涉及至少一方的疏忽或过错。

防范措施

日常出行中为避免“开门杀”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和乘客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驾驶员在停车时,应尽量选择合法停车位,避免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停车。

二、驾驶员和乘客在开门前,务必通过后视镜、侧窗等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门。

三、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应保持适当的横向距离,提高警惕,以防不测。

“开门杀”虽是小动作,但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只有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才能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如遇到交通事故相关法律问题,可拨打☎️13810963142进行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够最大化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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