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偷牛反被牛踢死,家属索赔34万被驳回!法院:无责

发布日期: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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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盗窃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若在盗窃过程中自身遭受伤害,受损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近日,一起“男子偷牛被老黄牛踢死,家属索赔34万”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法院的判决明确了责任边界,也为大家敲响了法律警钟。


国晖北京-偷牛反被牛踢死,家属索赔34万被驳回!法院:无责

案件详情

年过七旬的王大爷常年在农村务农,家中养着一头成年老黄牛和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小牛犊。平时王大爷对两牛视若珍宝悉心照料。某日深夜,男子赵某趁王大爷熟睡之际,潜入牛棚,企图偷走成年老黄牛,在牵走老黄牛的过程中,赵某想一并将小牛捎走。

不料,老黄牛察觉有人企图带走自己和幼崽,出于护子本能和自我防卫,突然抬起后腿,狠狠踢向赵某的要害部位。赵某猝不及防,当场倒地昏迷,后经路人发现送往医院,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赵某家属得知消息后,认为王大爷未尽到看管义务,导致赵某死亡,遂将王大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4万元,而王大爷则反驳称,赵某是来偷自己的牛,被牛踢死纯属咎由自取,自己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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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深夜潜入王大爷牛棚,擅自盗窃王大爷所有的黄牛及小牛,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属于违法行为。老黄牛踢伤赵某的行为,系出于护子本能和自我防卫,并非王大爷故意指使或放任所致。王大爷对赵某的盗窃行为无预见义务,也已尽到合理的看管责任,其自身无任何过错。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赵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王大爷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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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因自身违法行为导致自身受损的,应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中,赵某深夜盗窃他人财物,主动实施违法行为,自身存在全部过错。其被老黄牛踢死的结果,系自身过错导致,与王大爷无关。

老黄牛作为王大爷的财产,在遭遇盗窃、自身及幼崽安全受到威胁时,作出踢击行为属于本能防卫,该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且王大爷并未故意指使黄牛伤害赵某,也未存在看管失职的情形,因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也明确了:财产所有人对自身财产的合理看管义务,不包括对非法侵入、盗窃其财产的行为人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本案中,赵某因一时贪念实施盗窃,最终付出生命代价,其家属的索赔请求也因缺乏法律依据被法院驳回。警示大家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合法财产,切勿因侥幸心理实施违法行为,否则不仅无法获利,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付出惨痛代价。(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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