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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后骑行,一条生命消逝,一个家庭破碎。当醉驾者撞上违停车不幸身亡,家属索赔120万余元,责任该如何划分?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付?违停车主是否需要自掏腰包?
案件详情
某日晚间,孟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撞上董某违规停放的轻型栏板货车。孟某重伤,次日因创伤性休克死亡,两车均损坏。
交警认定:孟某醉驾且未安全驾驶,承担主要责任;董某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承担次要责任。董某申请复核,上级交管部门维持原认定。
孟某的母亲、妻子及两名子女(其中一人为智力二级残疾,另一人为幼儿)作为共同原告,将董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0万余元。
庭审中,董某对责任认定表示不服;保险公司则辩称,孟某醉驾已达到危险驾驶罪标准,应负全责,违停车辆与死亡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即使担责比例也不应超过10%。(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孟某醉驾是主因,自担70%责任;董某违停是次因,承担30%赔偿责任。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9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律师说法
本案涉及两个常见交通违法行为——醉驾与违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车不仅行政违法,还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违规停车即使车辆静止,只要与事故的发生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驾驶人同样需要按过错比例担责。法院划分责任的核心,是衡量各方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贡献度,而非主观恶意。孟某作为醉驾者,自身过错最大,因此承担70%的损失;董某违停占用了非机动车通行空间,增加了事故风险,故担责30%。
在赔偿顺序上,机动车事故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补充,仍有不足才由侵权人个人承担。本案商业险保额充足,董某个人无需额外掏钱,但诉讼费仍需按责任比例负担。
警示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停车必须入位、合规,切勿占用非机动车道。任何一次侥幸,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依法理性维权。(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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