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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日常通勤中,部分家长都会在上下班途中顺路接送孩子上下学,学校周边车流密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在下班顺路接孩子途中发生车祸,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案件详情
张某是长沙一所学校的在职数学教师,2022年8月30日晚间,张某完成校内加班工作后,驾驶电动车离开单位,计划顺路前往女儿就读的中学接孩子回家。当晚20点20分左右,张某行驶至辖区潭州大道路口转弯时,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直接造成车辆损毁,张某身体多处受伤。
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张某对本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次年8月,张某依法向长沙市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核查案情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张某此次受伤属于工伤范畴。
校方对此结果不服,认为张某离开单位后前往接孩子,已经脱离下班合理通勤路线,不应认定为工伤,随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结果。(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事发当晚确有加班事实,事故发生在下班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范围内,顺路接孩子属于日常生活必要行为,人社局工伤认定合法合规,驳回学校诉讼请求。校方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一审原判,驳回校方上诉请求。
律师说法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即可认定工伤。大众最容易产生误区的点,就是顺路处理生活琐事是否会脱离上下班途中范畴。
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职工在合理时间、合理通勤路线内,顺路开展接送子女、买菜等日常必需生活活动,依旧属于法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不会阻断工伤认定。本案中张某仅顺路接孩子,并未刻意绕行、无故延长通勤路程,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提醒广大劳动者:通勤途中顺路办理日常小事,只要未偏离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发生无责或次责交通事故,均可正常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维护自身工伤保险权益。法律兼顾情理与法理,顺路接娃属于日常刚需,并未改变下班通勤的核心属性。劳动者遇到同类事故无需顾虑,依法依规申请工伤即可。(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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