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可以离婚?-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1-18
浏览次数:
来源: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律师找国晖,国晖北京帮您忙。如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权威的法律解答,欢迎大家关注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今天,国晖北京律所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可以离婚?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妻子提出离婚的主张,但是作为丈夫这一方始终不同意离婚,那妻子就直接可以去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诉讼的请求是不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

    一、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可以离婚?

    1、妻子举证想要离婚的时候,如果确因是丈夫欠债的,是可以离婚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一方欠债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欠巨额外债,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债务的偿还方,并且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我们后续将持续不断的输送,每日学法懂法,必看国晖北京。任何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更离不开《民法典》,从出生到死亡,很残酷但却很现实,接下来的半年请跟着我们一起走进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对相关问题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都可以后台联系小编或欢迎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400-991-4567。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权威的法律解答。欢迎大家关注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官网平台!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