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有什么处罚?-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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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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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上高速时,你曾占用过应急车道吗?你知道,占用后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将面临的处罚吗?国家法定长假期间,高速上因为占用应急车道被堵导致援救失败时有发生,那么法律对占用应急车道有哪些处罚。

    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有什么处罚?

    车辆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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