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发小合伙做猫舍,一方“摸鱼”不产出,损失应该算谁的?

发布日期: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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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案件详情-



王先生和杨女士是多年发小,本着三十多年的情谊,两个打工打腻了的发小想一起创业,共同发家致富。在筹谋投资什么行业的时候,俩人靠着从小养成的默契,不约而同的看上了宠物市场,再加上两人各自都养着宠物,投资和分工自然水到渠成。


爱养猫的王先生负责引进宠物猫进行繁育,爱养狗的杨女士不擅长喂养,便和王先生对半投资。俩人先凑了三万买了一只比赛级别的加菲猫,由王先生带去配种并在王先生家进行培育,杨女士则按照王先生发出的账单和王先生平摊养猫繁育期间产生的费用。


王先生和杨女士合资购买的第一只加菲猫在到王先生家半年后生了第一窝小猫,但没有很强的动物养殖专业知识打底的王先生因为喂养不当,这只加菲猫的第一窝小猫无一存活。第一次繁育失败,王先生和杨女士并没有被打击到,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半年后这只加菲猫再次繁育了一窝小猫,王先生也积极学习着繁育宠物猫的知识,他觉得这次万无一失。但悲剧并没有因为王先生的努力而停止,这窝小猫也无一存活。


再一次出现这样的问题,王先生和杨女士不得不坐下来好好反思了。经过两人的复盘后,最后决定再购买一只加菲猫重新繁育,他们想确定一下是不是因为种猫体质不好才发生这种悲剧的。于是二人再次每人拿出两万,买了一只价值四万的加菲猫进行育种。


不知道是因为这次买了价格更贵的猫,还是因为养殖育种的王先生有了经验,他们第三次繁育小猫有了结果。在两只小猫长到三个月时,王先生和杨女士将小猫以每只五千元售卖了出去,俩人收入一万元。杨女士看着她和发小的投资似乎有了出路,便全权交由王先生打理,杨女士自己则负责后台支出。


两只加菲养在王先生家,一开始都是正常的配种和喂养,慢慢地王先生开始向杨女士索要各种宠物治疗费。杨女士发现支付宠物治疗费的次数越来越多,心里有些怀疑,向王先生提出上门看猫,但王先生都以猫生病不适合见为由拒绝了杨女士。随着关于猫的各项支出越来越多,王先生也未再给两只加菲配种繁殖,只见支出不见入账,杨女士急地团团转。


后期加菲生病的次数越来越多,杨女士直接翻脸不认王先生,觉得王先生坑自己的钱,杨女士表示自己已经支付了足够多的钱了,王先生愿意干就干,不干就把之前的钱全赔给自己。王先生囊中渐空怒火中烧下将发小杨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伙合同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养猫的相关费用。杨女士收到传票后先是诧异,随之转化为愤怒,她直接提出了反诉,要求和王先生解除合伙合同并要王先生返还自己的投资共计四万元。





-判决结果-



面对这样一本子烂账,法院又会怎么判决呢?经过法院的审理后,王先生和杨女士之间成立的合伙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虽然双方没有签订明确的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伙关系。俩人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故合伙人应对合伙事务依所占份额享有合伙利润及分担合伙债务。现双方同意解除合伙合同关系,依法应对双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后确定合伙财产分配。对于王先生要求杨女士支付购猫款及其他费用的诉讼请求及杨女士要求返还购猫款的诉讼请求,因该费用均系双方为合伙事务实际进行的出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需要双方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后才能计算具体返还数额。


最终法院考虑到双方履行情况,判定杨女士未按照约定出资,存在违约行为,而王先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充分尽到职责任务,导致幼猫多次死亡。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劳务出资人,其对于双方合伙亏损的情况负有责任。因此,结合了两方出资比例进行计算,并综合考虑了其他方面因素,最终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合伙关系,两只种猫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杨女士相应费用,驳回了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释法-


本案故事结束,在此国晖北京律所要提醒尝试投资创业的朋友们,谋定而后动!一定要有储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事业起步的时候一定要把责任和权利划分清楚,细节最能决定成败!不懂的地方一定要提前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出现以上情况,让几十年交情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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