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未成年遭意外车祸致10级伤残,该如何申请赔偿?

发布日期: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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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行驶安全至关重要,然而,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国晖律所通过真实案例,深入解读未成年人在遭遇车祸后赔偿问题,增强大家法律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国晖北京-未成年遭意外车祸致10级伤残,该如何申请赔偿?

案件详情

2022年3月,在某一路段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事故。段小某(8岁)随母亲邓某某驾驶电动车出行,在某路口与朱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段小某受伤住院57天,医疗费高达18.4万元,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交警认定:邓某某(母亲)承担主责,货车司机朱某某次责,段小某无责。

事故发生后,段小某紧急送医,在广州某骨科医院住院治疗 57 天,其间产生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多项费用。

段小某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将朱某某、货车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0万元,并要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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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经过及交警责任认定准确,被告朱某某虽负次要责任,但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朱某某是深圳市xx供应链有限公司员工且事发时在执行任务,故侵权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邓某某承担70%主责,朱某某占30%次责,电动车乘客段小某的损失由朱某某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最终法院核减部分诉求后,认定合理损失为16.7万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承担。(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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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本案中段小某虽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其作为未成年人,法律赋予独立索赔权。即使监护人(邓某某)存在过错,也不影响孩子的赔偿请求权。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中,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即使机动车次责,保险公司也需在限额内全额赔付。本案中,段小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均在交强险范围内足额覆盖,故货车方无需额外赔偿。

原告提交的医疗票据、伤残鉴定书、交通费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是获赔的关键。若缺乏实际支出证明(如部分交通费无票据),法院将不予支持。因此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如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需保存医疗记录、费用清单、责任认定书等,必要时申请伤残鉴定,保留相关证据,才有利于后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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