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维权热线: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008-8667
律所地址:中国 · 北京 · 朝阳区 · 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1层
发布日期:
房子曾是婚姻里遮风挡雨的港湾,可当感情走到尽头,这份“不动产”往往成为纠纷焦点。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本就复杂敏感,涉及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更易争执不休。今天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帮大家厘清法律边界与分割规则。
案件详情
王某与孙某婚后因家庭琐事矛盾频发,无法调和后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阶段,双方就一套房产的售房款归属产生激烈争议。
孙某认为,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且购买与出售均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售房款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但王某辩称,房子实际由父母出资购买,自己仅代为持有,购房款、相关费用及售房款均归父母所有,不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案涉房产的购买、持有及出售全过程均由王某代其母亲操作,所有购房款项及相关支出均来自王某父母,王某与孙某未实际出资。孙某主张售房款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贡献,也无法推翻“代持”事实。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的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案涉房产售房款归王某父母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律师说法
一、新司法解释核心规则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司法解释,针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分割明确两类情形: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赠与合同明确约定仅赠与己方子女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无论房屋是否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均可判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同时需结合夫妻共同生活时长、是否育有子女、离婚过错等因素,确定是否对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2.双方父母均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因出资来源、比例各异,难以统一界定归属,法院将结合个案实际,综合考量出资贡献、家庭付出等因素裁判。
二、关键区分:出资性质定分割结果
1.赠与vs借款:父母出资明确为赠与的,按上述规则分割;若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2.登记≠归属: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不代表专属所有,核心看出资来源和赠与约定;书面赠与合同是重要确权证据,无书面约定的,法院将结合出资流向、家庭语境综合判断。
三、维权提示:事前防范与证据留存
父母出资时,建议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对象,同时保留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完整凭证;若为代持房产,需签订代持协议,明确实际所有权人,避免权属争议。
离婚时,主张房产为个人财产的一方需举证父母全额出资且赠与自己;主张共同财产的一方需证明自身有出资或贡献。
房产作为重大资产,涉及父母出资时应提前明确权属,避免因情感回避引发纠纷;房产中介、律所等机构可协助完善赠与、代持等法律文件,从源头降低风险。离婚房产分割需兼顾法律规定与公平原则,各方应理性举证、尊重裁判,避免矛盾激化。(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 END —
在线咨询
来所路线
关注微信
关注抖音
电话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