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司机不是同一人,应该找谁赔偿?

发布日期: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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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车应急,外地旅游租赁车辆出行等早已司空见惯。但车轮转动间风险难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与司机并非同一人时,赔偿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


国晖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司机不是同一人,应该找谁赔偿?

案件详情

小李和小张是多年好友,2024年某日小张因着急去机场接人,向小李借车使用。小李清楚自己的爱车刹车系统存在隐患,却碍于情面未作任何提醒,也未对车辆进行检修,便将钥匙交给了小张。

随后小张在驾驶途中,在一处急弯路段因刹车失灵,避让不及追尾前方轿车。经鉴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维修费用高达8万元,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判定小张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对方车主多次找到小李和小张协商赔偿事宜,两人却相互推诿,坚称不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无奈之下,对方车主将二人诉至法院。(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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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此案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认定此次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使用人小张作为直接驾驶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车主小李明知车辆存在刹车故障,既未告知小张风险,也未采取维修措施消除隐患,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同样需要对损害后果担责。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2万元,剩余6万元赔偿款,由小张承担70%(4.2万元),小李承担3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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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司机不是同一人,责任划分遵循“使用人担主责,车主过错担次责”原则。

发生事故后,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超出部分若车主无过错,全部由使用人承担;若车主存在如明知车辆缺陷、借车人无驾照、借车人酒驾等过错,需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在这里警示所有车主借车时要做好“三查”:查车况、查资质、查状态,同时建议签订书面借车协议明确权责;司机更要严守交规,杜绝侥幸心理。若遭遇赔偿纠纷,切勿自行协商无果后消极应对,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才是维护各方权益的正确方式。

遵守法律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希望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能明晰权责,让每一次出行都安全无忧。(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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