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员工拒绝超负荷工作被公司辞退?法院:违法,公司赔偿12万!

发布日期: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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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有人员变动是常有的事,但因此引发的工作安排争议却不容忽视。当同事离职后,剩余员工是否必须无条件接手其工作?若原有工作量已饱和,员工能否拒绝新增的超负荷任务?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的一起劳动纠纷案,给出了明确答案,也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


国晖北京-员工拒绝超负荷工作被公司辞退?法院:违法,公司赔偿12万!

案件详情

高女士在某公司任华北地区订单员两年多,负责线下零售及部分大客户订单录入。公司人事调整后,她先接手一名同事工作,对接销售人员从18人增至52人,工作量大增。

不久,负责电商平台订单录入的同事刘某离职,公司主管要求高女士接手其全部工作。高女士回复“收到”,但表示现有工作已饱和,仅能适当加班,无法完全接手需对接更多销售人员的电商订单,故不同意接手。

因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拒绝正常工作安排等,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且不支付补偿,沟通无果后,公司以高女士“拒绝正常工作交接、工作安排”构成严重违纪为由,发出两份书面警告,最终将其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高女士不服,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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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高女士有日常工作且无不胜任或失职情形,不存在适用惩戒解雇的空间。虽合同有相关约定,但高女士因工作量饱和拒绝接手新工作,难以认定为“拒绝正常工作交接”。

此外,高女士已接手过一名员工工作,此次拒绝新安排并非对抗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公司以“拒绝正常工作交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乏合法性及合理性。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其向高女士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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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公司单方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最严重的惩戒措施。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即劳动者的行为要具有一定的严重性,达到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

在本案中,公司因为人员调整、同事离职导致高女士工作量骤增,此时员工有权基于真实的工作饱和状态拒绝新增的超负荷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以“拒绝工作安排”为由,开除行使正当权利的劳动者。

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进行工作安排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量和承受能力,合理分配工作任务,而不是单方面将因人员变动产生的工作压力全部转嫁到剩余员工身上。同时,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时,也要勇于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明确自身有权在工作饱和的情况下对超负荷工作说“不”。(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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