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新车刚买两月发生交通事故,主张贬值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发布日期: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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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刚买不久就遭遇交通事故,即便维修好,但很多车主还是会担心影响车辆价值缩水。那么如果主张贬值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国晖北京-新车刚买两月发生交通事故,主张贬值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案件详情

2020年9月,赵某花费近14万元购入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同年11月6日,在地下车库内,李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接连碰撞多辆静止车辆,先撞到案外人李甲的轿车后部,随后又撞上赵某的车辆左侧,导致赵某的车后部再与案外人杨甲的轿车左侧接触。事故造成赵某的车辆多处受损。

交管部门经调查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及另外两位车主均无责。之后,赵某为维修车辆花费 2.4万元。但他发现,车辆左后叶子板因与车身一体,维修时需切割处理,这让他担心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且价值大幅下降。

随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保险公司赔偿 3万元车辆贬值损失,并申请对车辆贬值情况进行司法鉴定。经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出具报告,认定车辆在事故发生日的贬值价值为1.33万元,赵某为此支付了4000元鉴定费。(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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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时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是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获赔。车辆贬值损失指维修后因隐蔽技术问题或交换价值降低产生的损失,相关司法解释未明确纳入赔偿范围,但最高法称特殊情况可谨慎考虑。本案中,赵某车辆购时短、里程少属新车,事故致大量配件需修换且车身切割,性能下降、寿命缩短,让其独担损失不公。

最终法院判保险公司赔车载物品损失80元,李某赔贬值损失等共1.8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求,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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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本案中法院支持赵某的贬值损失诉求,关键在于案件符合“特殊、极端情形”。判断是否支持车辆贬值损失,需综合考量车辆购买时间、行驶里程、受损程度等因素。本案中赵某的新车短时间内遭遇需切割车身的事故,维修后性能和价值受明显影响,此时支持贬值损失赔偿,符合公平原则。

提醒所有车主若遇类似情况,需及时固定车辆购买凭证、维修记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贬值金额。但需注意,并非所有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都会被支持,对于使用年限较长、受损较轻的车辆,法院通常持谨慎态度,车主应理性看待此类诉求。(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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