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代驾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损失该由谁承担?法院判了!

发布日期: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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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无法驾驶车辆,呼叫代驾已经成为大家的一种习惯。但不少车主存在误区,认为只要车辆在代驾驾驶期间出现故障,损失就该由代驾或平台承担。事实果真如此吗?


国晖北京-代驾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损失该由谁承担?法院判了!

案件详情

2022年11月,杨某饮酒后通过A平台呼叫代驾服务,平台指派司机邓某接单。

行驶途中,邓某发现车辆异常并向杨某报告,杨某称“先开回家再说”,邓某提出反对后,杨某指示其靠边停车重启。重启后故障灯熄灭、空调恢复正常,车辆继续行驶一段距离后,杨某察觉车辆动力减弱、车身抖动且空调不制冷,遂要求邓某停靠安全位置并报警,后续拖车救援。

维修发现车辆存在水管爆裂、气缸断火等故障,杨某认为邓某发现故障警示未及时处理,导致损坏加剧,将A平台经营方A公司、邓某所属B人力资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维修费4.5万余元。(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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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无证据证明车辆故障系邓某操作不当导致。结合代驾录音及双方陈述,邓某发现车辆异常后已及时提示告知杨某,且对杨某的行驶指令提出过反对,尽到了注意和提示义务。

杨某作为车主对车辆状况更熟悉,车辆抖动、空调不制冷等情况可共同感知,其应尽更高注意义务。加之车辆行驶时间较短,不能要求代驾司机具备高于车主的判断能力,邓某听从车主指示行驶不构成不当行为。

最终判决驳回杨某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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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代驾服务并非车主转移车辆全部风险的“保护伞”,车辆故障的责任划分核心在于“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行为人存在过错为前提。

本案中,代驾司机已及时履行故障提示义务,且无操作不当行为,车辆故障系自身潜在问题导致,故无需担责。若车辆损坏系代驾驾驶失误、操作不当造成,代驾司机及所属用人单位则需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承担相应责任。

车主享受代驾便利时,需尽到车辆状况注意义务,不可将所有风险转嫁;代驾司机应做好上车检查、全程谨慎驾驶,发现异常及时提示并留存证据。双方协同配合,才能有效规避纠纷,保障出行安全。(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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