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维权热线: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008-8667
律所地址:中国 · 北京 · 朝阳区 · 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1层
发布日期:
婚姻期间,丈夫买彩票中了五千多万大奖,本应是夫妻共同的好事。谁知丈夫不仅隐瞒奖金去向,还私下转给另一名女子两千多万元。
在离婚后,前妻发现这笔“消失的巨款”,愤而起诉。那么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案件详情
2019年7月,黑龙江男子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双色球彩票,幸运中得税后奖金5340万余元。但他没有将这笔钱告知妻子段某,而是悄悄向一名女性张某转账共计2100万元。
2020年11月,李某与段某协议离婚,双方仅分割了991万元存款和两辆汽车。离婚后,段某偶然发现前夫中奖及转账的事实,于是先提起第一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属于她的份额。
法院认定,李某赠与张某的1163.89万元中,涉及段某所有的一半份额无效,张某应返还段某相应款项。随后,段某又发现李某用中奖款为张某购买了一辆汽车,再次起诉要求返还购车款及税费23万余元。但一审、二审均驳回了该项请求。段某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黑龙江省高院再审认为,购车款同样来源于李某中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未经段某同意擅自为张某购车,该赠与行为侵犯了段某的财产权。
最终改判张某返还段某购车款及相关税费共计11.7万余元。
律师说法
本案的核心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分权限。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彩票中奖等偶然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大处分,必须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李某将数千万元奖金赠与婚外第三人,显然超出了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属于无权处分。段某作为配偶,有权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
本案中,法院支持了段某对现金赠与部分的诉求,并在再审中进一步支持了购车款的返还,体现了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严格保护。提醒大家,婚姻中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及时主张权利;同时,接受赠与的第三方也可能面临返还责任,切莫心存侥幸。(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 END —
在线咨询
来所路线
关注微信
关注抖音
电话咨询
请选择客服进行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