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精神赡养被鼓励,合理合法更合情

发布日期: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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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与父母共同生活四十余载,刘某某从小男孩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大人,以朝夕相处的陪伴回馈了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与世长辞后,其他三名兄弟姐妹竟然主张四人平分父母的遗产,法院怎么判?

案情回顾

刘某夫妇婚后共生育四名子女。小儿子刘某某自1975年起一直与刘某夫妇共同生活。刘某夫妇自2012年起先后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刘某某一直悉心照料二位老人并予以精神慰藉。刘某夫妇于2017年先后去世,未留遗嘱,四名子女因诉争房屋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其他三名子女要求法定继承诉争房屋,每人享有25%产权份额。刘某某主张其一直与二位老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

裁判结果

法院根据刘某某对两位老人长达几十年如一日的精神赡养、不离不弃的事实情况,结合公平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在遗产分配比例上作出突破性倾斜,确认诉争房屋由刘某某继承70%,其他三名子女各继承10%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和社会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许多老人已不再主要依靠子女提供物质帮助,物质赡养呈逐渐弱化之趋势。但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心、陪伴、安慰,更显得难以替代。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精神上的孤独、恐惧、无助。尤其对患病老年人,其精神上承受着大于常人的痛苦,赡养人要给予更多的精神慰藉,以帮助其摆脱痛苦,安度晚年。

依据查明的事实,刘某夫妇虽有稳定的退休收入,但其二人的身体状况需要赡养人给予生活上特殊的照料、精神上更多的陪伴及鼓励。刘某某在与刘某夫妇40余年的共同生活中,兼顾了二人的生活起居、求医问药,给予了二人精神上的慰藉。在这样的共同生活中,刘某某与被继承人刘某夫妇形成了生活共同体,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关联性强,应当认定刘某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孝为德之本。在继承纠纷再审案件的处理中,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被继承人在遗产可以多分比例上作出了较大突破,突出对精神赡养行为鼓励和赞扬,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尽善尽孝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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