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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因法律知识欠缺,在借款时遭遇各种“套路”,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今天通过案例,来揭开预先扣除费用这种常见“陷阱”的面纱,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避免陷入类似纠纷。
案件详情
2023年9月27日,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袁某借款30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至2024年2月1日,双方未提及利息。袁某通过转账给宋某190000元,另外110000元计划以现金交付。
然而,在交付现金时,袁某扣除了18000元的好处费以及16000元的银行贷款利息,宋某实际只拿到76000元现金。
到了2024年4月19日,郭某向袁某出具欠款手续,承认宋某的这笔30万元借款,并承诺在2024年5月15日还款。庭审中,袁某承认出借款项来自银行贷款,这一情况也成为案件关键转折点。(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宋某出具的300000元借条真实有效,但袁某实际交付时扣除了34000元费用,这部分不应算入借款本金,所以实际借款金额为266000元。同时,由于袁某的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与宋某的借款合同无效。不过,宋某仍需返还实际收到的266000元。袁某放弃利息主张,法院予以认可。而郭某承诺还款的行为构成债的加入,需对266000元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律师说法
《民法典》明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否则要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本案中袁某预先扣除好处费和利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砍头息”。
“砍头息”是套路贷、高利贷的惯用手段,不仅剥夺借款人的实际利益,还可能变相突破法定利率,扰乱金融秩序。
在民间借贷中,大家务必擦亮眼睛,签订借款合同前,仔细确认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等关键条款,避免落入“砍头息”陷阱。一旦发现类似情况,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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