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夫妻之间婚前的借款,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还需要偿还吗?

发布日期: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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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离婚时候需要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是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后是否能要求对方返还呢?


国晖北京-夫妻之间婚前的借款,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还需要偿还吗?

案件详情

孙某某与国某某曾经是甜蜜的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孙某某因个人需求,向国某某借款 1 万元,并郑重其事地出具了借条。

随后在2014年,双方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国某某多次向孙某某转账,累计金额达 4 万余元;孙某某也多次向国某某转账,共计 13 万余元。

2022 年,双方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在这份协议书中,对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宅基地房屋、家具、汽车等重要财产的归属,都作出了明确约定。

离婚后,国某某想婚前曾借款孙某某1万元,便向孙某某追索。然而,孙某某却拒绝偿还。无奈之下,国某某将孙某某诉至法院。(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文末律此号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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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焦点在于借款是否分割及是否清偿。因借款发生在婚前,离婚协议未涉及个人婚前财产,孙某某也无证据证明有其他约定,故认定借款属国某某个人财产。同时,离婚协议未处分该借款,孙某某虽称 2018 年 5 月转账偿还,但该转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排除用于共同生活,无法证明偿还借款。

最终判决孙某某偿还本金 1 万元及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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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一方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延续转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这意味着,婚前个人财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不会仅仅因为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对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特别约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格外谨慎,对婚内财产的认定及分割方式进行全面、细致的约定。要明确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量、各自所占的份额,以及权利的最终归属。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涉及婚前借款等财产问题,双方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在处理婚姻财产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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