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北京-网约顺风车出事故,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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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出门办事,只需指尖轻点,便能轻松预约车辆,然而,选择网约车便捷出行的背后,却潜藏着诸多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责任该如何界定?平台又是否需要担责?


国晖北京-网约顺风车出事故,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详情

刘某在某知名网约车平台注册成为顺风车司机,该平台由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运营。刘某与平台签订了《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协议明确若因车主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

2021年8月某日,李某通过该平台与刘某达成合乘约定。行程中,刘某驾驶的车辆突然失控,与路边的电线杆猛烈相撞,李某在事故中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刘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李某因事故遭受了身体伤痛和经济损失,多次与刘某及平台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某将刘某和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起诉至太仓法院,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8万余元。(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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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刘某在驾驶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致使李某受伤,应当承担李某28万余元的各项损失赔偿责任。

对于深圳某网络科技公司,法院指出,网约顺风车与网约车性质不同,顺风车以分摊出行成本为目的,并非以营利为主。本案中,合乘协议是李某与刘某直接订立,平台仅提供居间服务,并非承运人。同时,平台已履行了审核车主和车辆信息等安全保障义务,在此次事故中无过错,不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李某28万余元,驳回李某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求。刘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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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顺风车平台与车主、乘客构成居间服务合同关系,平台“牵线搭桥”,负责审核双方信息、提供交易平台和技术支持,尽到合理审核、监管等义务便无需对事故担连带责任。车主作为实际驾驶者,搭载乘客时承担保障其安全的重大责任,若因自身过错致事故、乘客受伤,应依法赔偿。

为规避风险,车主接单前要规划行程、检查车辆、筛选乘客;平台应完善审核机制,加强资质审查,建立监控系统;乘客选择顺风车时,要查看车主评价和信用记录。


网约顺风车虽便利,但风险不容忽视。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有法可依。车主、平台、乘客都应各司其职,车主提升技能、强化意识,平台完善审核、加强监管,乘客增强保护意识。在共享出行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是安全守护者,要共同努力,让顺风车出行更安心。(一对一免费咨询☎️:13810963142或添加此号律师微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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