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找国晖,国晖北京帮您忙。如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律师咨询一对一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权威的法律解答。今天,国晖北京律所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1、如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财产。具体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则财产归双方所有。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国晖北京以法相助,与您同行。北京市律师咨询,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律师咨询一对一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需要解决,都可以后台联系小编或欢迎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400-008-8667。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将给您最专业的法律解答。